党办校办(审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11-05 浏览次数: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校党委、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作用;2019年12月审计处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学校党委和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校级的公文处理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党委和行政方面综合性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决议等文件。

3.负责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的议题征集、议程安排、会议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印发等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学校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和校领导批示的办理。

5.协助校领导组织协调学校各种重大活动、全校性重大会议。

6.协调组织全校保密工作,负责机要文件保管、传阅、处理工作;负责校党政印章、书记校长名章、对外行政介绍信的保管、用印,审定各党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启用。

7.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收集综合性信息,组织《年鉴》、《制度汇编》等的编印。

8.负责处理学校有关法律事务。

9.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使用。

10.负责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单位领导和来宾来校考察、调研、访问,以及学校对外的联络工作。

11.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2.负责学校作息时间调整、节假日安排、校领导用车管理、办公楼的管理等事务工作。

13.指导挂靠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全校基层单位办公室的工作。

14.负责学校办公用房的调配工作。

15.负责学校无形资产(非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使用。

16.负责协调学校机构设置工作。

17.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下列事项的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1.学校财务预、决算报表及预算的执行情况;

2.专项资金的重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学校领导干部及校办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4.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基建、改扩建、装饰、维修、园林绿化等工程的跟踪监督和竣工决算;

6.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

7.国家财经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和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8.学校二级学院、后勤服务集团等二级财务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经营成果;

9.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对学校和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三)对学校活动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四)参加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签或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