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处置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2-11-08   浏览次数: 128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保证在处置森林火灾紧急事务时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后山林地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校办企业处置森林防火预案,由所在企业自行制定。
二、森林火灾预防
1、农业科技园按照上级和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巡查日常工作,及时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2、校森林防火指挥部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
3、学校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三、火情信息报送和处理
1、一般情况下出现火情,遵循巡护人员→农业科技园管委→校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逐级上报程序。
2、在火险等级高、风力大等情况下发现火情,除及时报告学校外,可直接拨打3892119(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报告火情。
四、预案启动条件
学校后山林地发生森林火灾,火情在15分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启动本预案。
五、组织体系
本预案启动后,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扑火工作。上级部门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和协助灭火工作。
六、火灾扑救
1、一般火险由巡护人员负责扑救;火情15分钟内不能有效控制,且有蔓延趋势,由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农业科技园义务扑火队和校保卫处干警进行扑救。上级部门人员及专业扑火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听从上级指挥、协助扑救。
2、扑火原则
1)尽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采取“阻、打、清”相结合,以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
2)三人以上才能进入火场,不得单独进入火场;
3)火灾现场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3、医疗救护:火情发生后,校医院派出医生及时到达现场,负责对伤者实施积极救治。
 4、后勤保障:火情发生后,后勤集团和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后期处置
1、火灾扑灭后,农业科技园管委和校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和看场,直至应急状态解除。
2、校保卫处协助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当事人为学校师生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学校对在火灾扑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以一定形式给予奖励。
4、扑火经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学校负担。
5、灾后重建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由农业科技园管委负责具体实施。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授权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