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 2014-10-30   浏览次数: 598

 

                          教代会提案征集及办理工作程序
 
1.校工会于“双代会”召开前发文向代表征集提案,并对提案撰写提出明确要求。
2.提案征集工作3月底结束。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对提案进行分类,分为提案和意见(建议)。意见(建议)由相关单位处理完毕后,直接反馈给提案人并由提案人签署意见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今后的“双代会”材料将不收录意见(建议)及回复。
3.已立案的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整理后,呈送分管领导批示。
4.学校下文,对提案相关办理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5.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将提案及分管领导批示一并交给办理单位。
6.提案办理完后,办理单位应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提案人。征求提案人意见,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办理单位应重新办理;对因实际情况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办理单位要做好解释工作。
7.提案人对办理结果无意见的提案,办理单位需将结果返回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及办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8.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提案、提案工作组织奖及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
9.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以上工作情况,撰写提案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