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1 浏览次数:1019

 

 
校属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第一线情况,收集教学运行和日常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以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学校研究,制订了《江西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同意,决定在学生中选聘教学信息员,并针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校学工处和校教学督导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学工处负责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第二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主要任务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本(专)科专业的“教”与“学”两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二)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反馈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条件及其办法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二)责任心强,深入实际,联系同学,实事求是,敢说真话;
(三)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不仅能善于发现问题,而且能正确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办法:
在每个学院2、3年级学生中选聘2名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工处负责审核、批准及聘任,原则上一年一聘,优秀者可以续聘。
第四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奖励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奖励办法:
(一)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在评定奖学金时给予加分;
(二)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信息员,当选为优秀信息员的学生由学工处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教学信息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被学校采纳,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章 附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解释